广州市第三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第三煤矿厂区房屋清退及建筑物拆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三煤矿厂区房屋清退及建筑物拆除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二) 项目编号:CMJLCG-2017-GZ015
(三)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 服务内容:确定1家中标人,采用包工期、包质量、包环境卫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全包干形式(除招标人另外增加工作外)为招标人提供广州市第三煤矿厂区房屋清退及建筑物拆除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五)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二) 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三) 拟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省外企业需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四) 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五) 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且只接受1个负责房屋清退工作的单位联合1个负责拆除工作的单位的形式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以负责房屋清退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自定)。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负责拆除工作的单位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内容不得重叠)。本项目不接受多于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三、 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四、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二)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五楼招标代理部(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
(四)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由代理机构开具相应收据。在任何情况下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00~14:30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三) 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四) 开标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 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第三煤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26563
(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五楼
邮编:510170
投标人报名联系电话:(020)81034957-8507 传真:(020) 81034957-8888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34957-8507
广州市第三煤矿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